潍坊市
  • ios版App
  • Android版APP
分站: 潍坊 淄博 青岛 济南 临沂 杭州 金华 无锡 南京 武汉 上海 广州 长沙 成都 南昌 合肥 天津 西安 芜湖 苏州 北京 郑州 石家庄 厦门 哈尔滨 长春
2019-2020年度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星星家电科技有限公司国内干线公路运输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5 16:22:18
运输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招标截止:2019-08-26
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注册时间不低于三年,须具有两年以上家电产品运输经验、相关物流企业营运资质且无不良合作历史; 3、能够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4、本次招标不接受两家及以上供应商联合投标,否则无效; 注:招标方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参与投标。
货物描述
冰箱、冷柜、展示柜、异形柜、其他配件及相关推广品
其他信息
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30年专注于制冷产品的技术研发和制造销售,现公司拥有徐州(睢宁)、台州、佛山三大制造基地,年产能近600万台,是中国乃至全球较大的冷柜生产基地之一,星星冷柜市场占有率始终遥遥领先,冷链产品也迅速成为行业领军品牌。 为满足产品的运输需求,秉着“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原则引入物流合作伙伴,以合作共赢的理念更好地为客户服务,现由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星星家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承办单位对“2019-2020年度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星星家电科技有限公司国内干线公路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全国符合要求的物流服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时间 2019年8月10日-2019年8月29日 二、招标项目概况 1、业务类型:江苏星星家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包括但不限于)冰箱、冷柜、展示柜、异形柜、其他配件及相关推广品(包括东宝品牌和大客户业务)的国内干线公路运输业务; 2、标的业务量:招标预测物流业务量为 120 万方; 3、业务范围:江苏星星家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睢宁县)发运全国各省中心库和客户。 三、招标相关事项说明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18日。 2、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2)家电类客户的合作证明(合同或发票); (4)其他可证明公司资历及实力的书面资料(获奖证书等) (5)近三个月开具的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9%税点); (6)至少五辆自有车辆(17.5米高低板)或长期合作车辆的行驶证和营运证,合作车辆需提供合作合同,三名驾驶员驾驶证、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3、报名方式:报名及相关资料请通过电子文档先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所有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邮寄至招标方; 4、资格初审:招标方将对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2019年8月19日前通知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参与后续投标工作。 (二)标书购买和投递 1、标书购买时间: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8月19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不论中标与否,恕不退款; 2、标书购买方式:线上购买 3、开户行及账号:江苏星星家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睢宁县支行:10250101040211610 4、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26日17:00, 5、标书邮递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31号楼2楼; (三)评标会 1、现场评标时间:2019年8月29日(未完成顺延); 2、中标结果公布时间:2019年8月29日。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 (一)本项目招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收取(不接受其他方式),各投标单位必须在2019年8月26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进以下账户,逾期未到帐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收款单位:江苏星星家电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睢宁县支行 开户银行: 10250101040211610 注:请务必注明是“XX公司浙江星星冷链国内干线公路运输投标保证金” (三)已在合作的供应商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A、未结运费(需提供函件证明);B、未结运费不足时,不足部分需现汇或以前期履约保证金的50%抵扣(需提供函件证明)。 (四)投标单位如有下列行为,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A、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招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B、中标人在收到正式合同起一周内,未按规定交纳足额履约保证金的。 C、后轮次报价高于前轮或指定线路不报价的情形,后轮次报价改投其他线路的。 D、招标过程中存在围标、非法手段影响招标流程和结果的。 E、投标单位各轮次报价均有效,当投标单位否认其有效报价的。 (五)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方招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运输合同协议后将由招标方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7个工作日内由中标单位补缴;多余部分由招标方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